【光明论坛】重视乡村工匠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光明论坛】
作者:魏鹏(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乡村工匠作为扎根乡村、掌握传统技艺、提供当代产品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正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有生力量。
此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乡村工匠的制度性培育、持续发展提供了全面而切实的方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背景下,身怀高超技艺、植根乡村沃土的乡村工匠群体有了大有可为、大展身手的广阔天地。充分发挥乡村工匠优势特长,不仅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必然要求,也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要守护传统,更要勇于创新。传统手艺要薪火不息、生命不止,就不能故步自封,更不能抱残守缺。唯有实现产品类型与功能创新,才能更好满足现代人日常生活新需求;唯有实现制作技艺与工具创新,方能提高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唯有实现产品形态与包装创新,才能更适应大众化推广与多渠道销售要求。应借助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全面、生动记录和科学分析乡村工匠技艺中的丰富科学原理与技术内涵,不断研发新产品、引致新需求。此外,还要探索数字化、智慧化、网络化为乡村工匠加持的路径与方式,让现代技术为传统技艺插上腾飞的翅膀。
要精于生产,更要适应市场。精于工、匠于行的技艺,是乡村工匠的底气与底色,但乡村工匠不应是曲高和寡的孤芳自赏者,而应是充满人间烟火、饱含故土味道的实际产品、具体价值的创造者。他们提供物质产品,服务田间耕作,满足寻常百姓吃穿住用、农事劳作之需;他们提供文化产品,承载中国人的审美情趣、精神追求、伦理观念,满足人们对故土乡愁的依恋与想象;他们提供场景产品,以富有韵味的工作过程、制作场景提供充满历史感的生产与生活氛围,构建古今对话,增添大地的家园感,成为一种充满仪式感、满足旅游需求的场景。要在民众的生产生活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乡村技艺的实用价值与艺术价值,提高满足乡村生产、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实用性,不断拓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营销渠道。
要潜心钻研,更要引领乡亲。乡村工匠的技艺并非“养在深闺人未识”的藏品,而是历史层积下的社会共同财富,除法律框架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外,都可转化为社会共有的公共产品、成为乡里乡亲的共同财富。乡村工匠也只有在带着乡亲实干、领着乡亲致富的进程中,才能最大限度实现个人社会价值。此外,在更广泛的引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中,也将激发群众无穷的创新创造活力,进而推动乡村技艺不断创新发展,让乡村手艺真正转变为推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工具和路径。特别是通过技能培训、分工协作、合作组织等方式,充分带动乡村中老人、妇女、残疾人等参与到乡土产品的生产中,将留守者转变为人力资源,将受助者转变为财富的创造者,不仅助力乡亲增收致富,更利于乡邻和谐。
要扎根乡土,更要面向世界。乡村工匠植根乡土,受乡土滋养,传承本土性技艺,利用本地资源,满足邻里需求,留存乡愁乡韵。乡村工匠也要放眼世界,秉持兼收并蓄、开放包容精神,在交流互鉴中增强乡村手艺的生命力与市场适应力。积极通过学习、借鉴,丰富并提升工匠产品品类、品质,塑造品牌。同时大力推进乡村工艺旅游产品,聚集乡土人气、财气、智气。乡村工匠更应大胆走出去,以美为媒,充分展示乡土景象,展现可亲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还可以积极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传播方式,多渠道、立体性展示乡村工匠传承久远的手工技艺,激活人们的“老家”记忆,激发乡愁乡情,增强乡村产品、乡村生活、乡村生态对当代人的吸引力、感召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2版)
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